学院通知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2023年科研成果统计与学术论文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花德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343

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3年科研成果统计与学术论文核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1. 202311日~20231231日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2. 往年未统计的科研成果。

二、科研成果统计要求

1. 认真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3年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将2023年度科研成果(论文、项目、专利、获奖等)按照统计表中相应表格要求填写。

2. 关于科研分值计算,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和附件5

3. 同一项科研成果仅限一位老师申报,不可多位老师重复申报。学术论文分值仅限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之间分配,分配比例由通讯作者决定。科研项目及专利分值分配由项目主持人或第一发明人决定,但须满足排名在前者所获分值大于排名在后者所获分值。需要分配分值的老师请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说明》(附件6)并签字,通过学院审核后方可执行。

4. 纸质附件要求:

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教材、编著、译著、工具书,还需要提供著作纸质版附件交到学院212办公室。

5. 电子版支撑材料要求:

1)发表论文需提供完整版PDF

2申请专利提供受理通知书,授权专利需提供授权专利证书。

3)科研项目(包括横向项目)需提供资助通知书或扫描版合同。

4)获奖(包括科研和教学)需提供扫描版获奖证书。

5)专利转化需提供扫描版合同。

6)会议报告需提供会议邀请函、会议日程等。

7)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改项目等)提供相关证书或公示材料等支撑材料。

三、学术论文核查对象

1. 2023年度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正式发表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2. 往年未核查的学术论文。

四、学术论文核查要求

1. 按照要求填写2023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表(附件7)。

2. 按照要求填写2023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汇总表(附件8)。

五、其他事项

1. 将电子版附件1和科研成果电子版支撑材料统一打包,以姓名+2023年科研成果统计命名,发送至邮箱:liuhuade@jsnu.edu.cn

2. 将电子版附件7和附件8发到邮箱:liuhuade@jsnu.edu.cn。

3. 纸质版本附件6和附件7交到化学楼212办公室。

4. 截止时间为:20231208日。

如有疑问,请拨打:0516-83656591,联系人:刘花德。

附件:

附件1: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3年科研成果统计表.xls

附件2:苏师大科〔2022〕2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3:苏师大科〔2022〕3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4:苏师大科〔2022〕13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导向性期刊目录(2022版)》的通知.pdf

附件5:化发〔2020〕10号《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教学工作量折算和量化办法(试行)》.pdf

附件6: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说明.doc

附件7:2023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表.docx

附件8:2023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汇总表.xlsx

附件9:预警期刊目录.xlsx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