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与学术论文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花德发布时间:2024-11-20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与学术论文核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1. 202411日~20241231日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2. 往年未统计的科研成果。

二、科研成果统计要求

1. 认真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将2024年度科研成果(论文、项目、专利、获奖和会议报告等)按照统计表中相应表格要求填写。

2. 科研成果录入江苏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采取由教师个人录入成果、学院审核、科研院二次审核的方式。科研系统内务必上传相关电子附件统计结果将作为院当年科研工作量的依据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参考《江苏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说明》(附件2)。

3. 同一项科研成果仅限一位老师申报,不可多位老师重复申报。学术论文分值仅限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之间分配,分配比例由通讯作者决定。科研项目及专利分值分配由项目主持人或第一发明人决定,但须满足排名在前者所获分值大于排名在后者所获分值。需要分配分值的老师请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说明》(附件3)并签字,通过学院审核后方可执行。

4. 纸质附件要求:

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教材、编著、译著、工具书,还需要提供著作纸质版附件交到学院212办公室。

5. 电子版支撑材料要求:

1)发表论文需提供完整版PDF

2) 申请专利提供受理通知书,授权专利需提供授权专利证书;

3)科研项目(包括横向项目)需提供资助通知书或扫描版合同;

4)获奖(包括科研和教学)需提供扫描版获奖证书;

5)专利转化需提供扫描版合同;

6)会议报告需提供会议邀请函、会议日程等;

7)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改项目等)提供相关证书或公示材料等支撑材料。

6. 关于科研分值计算,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附件5和附件6

三、学术论文核查对象

1. 2024年度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正式发表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2. 往年未核查的学术论文。

四、学术论文核查要求

1. 按照要求填写2024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表(附件7)。

2. 按照要求填写2024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汇总表(附件8)。

五、其他事项

1. 将电子版附件1和科研成果电子版支撑材料统一打包,以姓名+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命名,发送至邮箱:liuhuade@jsnu.edu.cn

2. 纸质版本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说明附件32024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表附件7交到化学楼212办公室。

3. 将电子版2024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表附件7)和2024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汇总表附件8发到邮箱:liuhuade@jsnu.edu.cn

4. 截止时间为:20241208日。

如有疑问,请拨打:0516-83656591,联系人:刘花德。

附件:

附件1: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表.xls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说明.docx

附件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说明.doc

附件4:苏师大科〔2022〕2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5:苏师大科〔2022〕3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6:苏师大科〔2023〕4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导向性期刊目录(2023版)》的通知.pdf

附件7:2024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表.docx

附件8:2024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汇总表.xlsx

附件9:江苏师范大学预警期刊目录(2024年2月版).xlsx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