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与学术论文核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1.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2. 往年未统计的科研成果。
二、科研成果统计要求
1. 认真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将2024年度科研成果(论文、项目、专利、获奖和会议报告等)按照统计表中相应表格要求填写。
2. 科研成果录入“江苏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采取由教师个人录入成果、学院审核、科研院二次审核的方式。科研系统内务必上传相关电子附件,统计结果将作为学院当年科研工作量的依据。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参考《江苏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说明》(附件2)。
3. 同一项科研成果仅限一位老师申报,不可多位老师重复申报。学术论文分值仅限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之间分配,分配比例由通讯作者决定。科研项目及专利分值分配由项目主持人或第一发明人决定,但须满足排名在前者所获分值大于排名在后者所获分值。需要分配分值的老师请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说明》(附件3)并签字,通过学院审核后方可执行。
4. 纸质附件要求:
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教材、编著、译著、工具书,还需要提供著作纸质版附件交到学院212办公室。
5. 电子版支撑材料要求:
(1)发表论文需提供完整版PDF;
(2) 申请专利提供受理通知书,授权专利需提供授权专利证书;
(3)科研项目(包括横向项目)需提供资助通知书或扫描版合同;
(4)获奖(包括科研和教学)需提供扫描版获奖证书;
(5)专利转化需提供扫描版合同;
(6)会议报告需提供会议邀请函、会议日程等;
(7)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改项目等)提供相关证书或公示材料等支撑材料。
6. 关于科研分值计算,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附件5和附件6。
三、学术论文核查对象
1. 2024年度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正式发表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2. 往年未核查的学术论文。
四、学术论文核查要求
1. 按照要求填写2024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表(附件7)。
2. 按照要求填写2024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汇总表(附件8)。
五、其他事项
1. 将电子版附件1和科研成果电子版支撑材料统一打包,以“姓名+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命名,发送至邮箱:liuhuade@jsnu.edu.cn。
2. 将纸质版本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说明(附件3)和2024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表(附件7)交到化学楼212办公室。
3. 将电子版2024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表(附件7)和2024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汇总表(附件8)发到邮箱:liuhuade@jsnu.edu.cn
4. 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8日。
如有疑问,请拨打:0516-83656591,联系人:刘花德。
附件:
附件4:苏师大科〔2022〕2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5:苏师大科〔2022〕3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6:苏师大科〔2023〕4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导向性期刊目录(2023版)》的通知.pdf
附件9:江苏师范大学预警期刊目录(2024年2月版).xlsx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