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苏师榜样”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李洁发布时间:2019-01-04浏览次数:213

各班级:

为进一步挖掘典型,弘扬先进,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大学生成才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苏师榜样”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14日—2019111

二、评选范围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及类别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习刻苦努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 事迹突出,重点体现2018年情况。

3. 评选类别及具体要求:

1学业楷模: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博学笃志、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专业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有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成绩原则上应在专业前10%,当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2励志榜样:顺境不骄傲、逆境不气馁,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有突出的励志事迹。

3创业先锋:创立的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程序合法,实现盈利,经营中无不良记录,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创业经历有借鉴意义。

4公益天使: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参与重大志愿服务工作,有特殊贡献;见义勇为,在帮助他人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有突出表现。

5科研达人:曾获由权威单位组织的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科技创新成果曾获国家专利,有较强的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

6活力之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代表学校在省级以上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7服务表率:担任学生会、自管会、班级或社团主要学生干部,心系集体,热爱本职工作,严于律己,甘于奉献,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8技能状元:工科或理科专业技能过硬,实践操作技能突出实践动手能力强,或具备其他特殊技能。

9)其他在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事迹和成果的。

四、评选方法

在个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班级进行遴选推荐,学院组织评选,择优推荐学校进行评选,学校将选拔一定比例人员进行现场展示,举办“苏师榜样之夜”活动,最终评选出2018年“苏师榜样”10名,提名奖、入围奖若干名。

五、总结表彰

学校授予获奖学生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苏师榜样”、“苏师榜样”提名奖、“苏师榜样”入围奖等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品,并通过微博、微信、电子大屏、展板、专场报告会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宣传“苏师榜样”的先进事迹。

六、有关要求

1. 16级、17级各班推荐参选人员1-2名,15级、18级各班不做要求。

2. 所需材料及要求:

1)报名表(附件1),表中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150字以内,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汇总表(附件2)。

3. 报名表及汇总表纸质材料于111日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20#208),电子材料于111日前发送至公共邮箱jsnuhgxy@163.com。电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打包上传,参选人文件夹标题命名为:班级—姓名—事迹类别,例如:1511—张三—科研达人。

4. 各班级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推荐最佳人选参加“苏师榜样”评选活动,并如实填写申报表,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83500063

  

  

附件一: 2018“苏师榜样”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doc

附件二:2018“苏师榜样”评选活动参选人事迹汇总表.xls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