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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接收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者:潘婷婷发布时间:2024-09-26浏览次数:325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接收对象

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可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应与考生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情况除外。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方向及人数

我院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的所有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接收推免生,接收人数上限为2025年拟招生人数的50%

三、复试

(一)复试方法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方式为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总成绩为150分。

2.本院组织复试,根据接收指标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接收。

3.拟接收名单经本单位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

(二)复试时间

考生报到时间2024929-109日,复试时间为2024929-109日,具体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三)复试地点

考生报到地点20#212室,复试地点20#209室。

四、注意事项

(一)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二)入学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考生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被我校录取考生不能2025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受处分者

3.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三)推免工作全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5-123880516-8365608756087)、15371639560;举报邮箱:jiwei@j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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