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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四期)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学习会议

发布者:李洁发布时间:2024-06-13浏览次数:322

611日上午,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在化学楼209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四期)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编第九章内容。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本次学习由院党委书记吴晨主持。

刘建全副院长领读了《条例》第二编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详细解读了群众纪律的意义,并对第一百二十二条中“乡村振兴”等内容的修订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随后渠陆陆副院长作重点发言。她提出,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通过本次的学习,不仅对于个人的党性修养提出了要求,也为今后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服务师生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与使命,注意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最后,中心组成员围绕本次学习内容依次发言和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拟稿/图片:李洁

修订:赵玉璋

审核:吴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