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

关于实施2007年度科研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10-10浏览次数:368

关于实施2007年度科研奖励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科技处(科发〔2008〕46号文件本学期将完成2007年度科研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奖励依据
  2007年度科研奖励工作仍按《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徐师大科﹝2003﹞7号)执行。有关文件(含《科研奖励学术期刊目录》)可登录行政办公网“文件发布”科研信息网“管理文件”查阅。
  二、申报奖励范围
  本次科研奖励范围限是2008年立项的高级别项目、2007年结题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专利及获奖科研成果等。请申请者认真对照徐师大科﹝2003﹞7号文件第二章的有关条款填写《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申请表》(附件2)。
  三、申报
  申请者提交申请表(1份)并附相关材料。科研成果请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被SCI、SCIE、EI、ISTP收录的论文请同时提供中英文题目,专著类成果提供3册,不退,用于学术交流),获奖科研成果、专利请提供获奖(或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结题的科研项目请提供结题证明。

  四、请各单位将申请表(附相关材料)以及汇总表(附件1)于10月17日发送至Email: hxxjw@xznu.edu.cn;。联系人:缪小青

       附件:1.2007年度申报科研奖励汇总表.doc

 
 

化学化工学院院办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