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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1浏览次数:644

 

各系、研究室、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2年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师大发〔201257号),在已完成自查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现将核查阶段的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兴汉

  副组长:李金良 吴 翚

  成 员:

  王香善  盖宏伟  李广超  徐锁平  梁燕波

  领导小组下设核查工作组,人员及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核查阶段

第一阶段  自查 时间为410

第二阶段  核查 411416

  三、核查内容

  1.是否按规定、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自查工作是否真实、准确(账、物、标签相符)、全面、彻底,有无遗漏,对问题资产是否如实上报;

  四、核查方法

采取以物对账与以账对物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帐、物、标签相符。

  五、工作要求

  1.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自查阶段存在的“问题”资产,在核查开始前要再一次仔细查找、认真核对,确保资产清晰。

2.重点核查有账无物的两用资产(如照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等)。

3.固定资产核查期间,要确保所有资产在原存放地,对于外借使用的必须有完备的借用手续和主管领导的批准签字。

  4.对于未能按要求完成资产自查任务或自查工作存在较大问题的人员,学院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将问题资产公示,并视具体情况终止下一年度仪器设备、家具的配置申请,或缩减配置计划。

  附件:1.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核查阶段日程安排表

     2.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核查工作步骤

江苏师范大学 化学化工学院

2013410


 附件1

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核查阶段日程安排表

核查组成员

核查时间

核查内容

徐锁平

王航清

高礼久

杜柏祥

410

督促各室相关责任人进一步自查

410

约定落实各室相关责任人核查时间、项目

411

核查化学楼123楼各室

412

核查化学楼45,重点实验室5楼各室

415

复查、处理遗留问题

416

总结、反馈、上报

备注:核查时间如有变动由工作人员提前与各责任人沟通确定

附件2        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核查工作步骤

时间

责任人

工作内容

工作方式、要求

410

王兴汉

全体教职工

召开动员大会,通报学院落实学校核查要求和核查工作安排

 

410

李金良,高礼久

王航清

处理前期清查情况,修订上传资产库,10号前完成

签发资产清查登记表,每位责任人一份,

本人签收,核查小组核查时收回

核查当天

核查组全体成员、被核查单位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工作组成员

报告本人自查中发现的有问题上交资产清查登记表,核查组收取登记表并作好记录;

核查组现场挑选系统账上5件资产进行以账对物核查,查清资产名称、型号、标签号、存放地、等是否与记录一致;

核查现场5件物品进行以物对账全面核查;资产名称、标签号

登记自查报出的“问题”仪器 ,核对自报家具情况。

 

积极配合核查组现场进行以账对物以物对账核查工作,做到帐、物、标签相符;

 

汇总各责任人所提交有账无物资产在该醒目位置书面张贴公示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