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关于统计2012年度科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12-11浏览次数:286

根据科研工作进程安排,2012年度科研统计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院科研统计工作,逐步建立科研人员电子档案,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12年科研统计工作作以下要求,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本项工作:

一、统计时间范围

  1.201211-1231日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2.补录2011年度未统计的科研成果(需用红色字体补录2011年科研成果)。

  二、统计要求

  1.只统计我校为第一单位的成果。

  2.统计成果范围包括:在国际、国内、港澳台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收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并正式出版的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教材、编著、工具书;专利;获奖科研成果等。

  3.只统计列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或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无正式刊号的(ISSNCN)刊物、内部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统计,尚未发表(出版)的成果不统计,被取缔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统计。

  4.已发表的论文,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被转载、复印的刊物不统计;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同一篇论文,只作一次统计。

  5.专著、编著、教材只统计主编,参编者不统计。

  6.作者必须提交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打印的凭单或科研成果原件作为统计的依据。如果是SCIEIISTP等权威刊物发表收录的论文,需本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 2012年度所有材料均需提电子材料,所有文档保存于文件夹中,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姓名-成果名称(论文可标为:姓名-刊物名称),学院将建立个人科研成果电子档案。

2. 所有统计成果,须经科研负责人员核对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全,否则对应成果不能被归入年度科研成果汇编,直接影响科研成果奖励。

3. 请提供一份包含所有科研成果、项目、专利、获奖等的清单(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二)。

4. 为确保科研成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请各位老师仔细查看汇总表所设置的批注内容,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录入。

5. 成果统计同时录入徐州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外网请用反向代理)。2012新进老师请联系魏老师,开通个人账号。

6. 请各位老师于1214之前(周五),将材料发送到:weiyongjun2002@126.com. 

 

附件

(一)化学化工学院2012年科研成果统计总表.xls

(二)请分类列出

1、所有作者,论文全称,刊物全称, 发表年份,卷(期):起页-止页。

 

2、所有作者,项目名称,项目来源(编号,金额),起止日期。

 

3、所有作者,获奖项目名称,奖项全称(证书号),颁奖单位,获奖年月。

 

4、所有作者,专利全称,专利类别,授权(受理)时间,授权(受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