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2-27浏览次数:85

 

省科技厅为进一步加强省自然科学项目的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决定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 所有在研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没有办理结题手续之前,都必须在网上填报,每个季度填报一次,每次填报截止时间为该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截止时间系统内会有提示。填报网址: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http://210.73.128.90/。账号和密码为申请项目时的账号密码。

  2. 省自然科学基金分年度拨款项目,除执行季报制度以外,每年年底1225日之前,须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由各承担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约2000字的总结,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承担人、承担单位、主管部门等详细信息。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承担单位公章)。

  3. 定期汇报的内容将作为结题情况的评估依据。连续两次未按时报送,该项目不予结题,直接予以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