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21浏览次数:193

各有关学院、部门、研究机构:
  2010年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徐科计〔2010〕3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相关材料予以转发,具体申报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支持重点
  2010年市科技计划将按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等三个类别组织申报。鼓励面向我市产业和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选题,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申报,鼓励科技人员、高校师生到科技园区创新创业。
  1. 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计划:围绕贯彻落实《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指导意见》和《徐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优先支持重大自主创新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重大科技创新载体项目;优先支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研究机构。
  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围绕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主题,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显著增强我市支柱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特别是项目实施期内可以形成30件以上受理专利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承担的项目,优先支持留学人员来徐创新创业。
  3. 科技发展基金: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部署,针对安全、健康、环境、生态等热点民生科技发展问题,优先支持培育科技型龙头企业、科技先导型区域特色产业项目;优先支持农业新品种培育和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人口健康与生活质量、公共和社会安全领域的技术集成示范项目;优先支持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创新项目;优先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或项目实施地技术应用单位联合开展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须符合相关基金(或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2. 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具体、先进、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3. 项目实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项目承担单位为徐州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鼓励企业与技术研发或技术依托单位联合申报。
  5. 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6. 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完成,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有其主持的市级在研科技计划项目。
  7.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二年。项目实施期内,工业制造业企业申请的基金项目产生的受理专利不少于6件;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申请的基金项目产出的受理专利不少于3件。
  8.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经费预算科目开支,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9. 凡属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需在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服务网上填写校企联盟登记表。
  三、限报注意事项
  1. 项目申请者不能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在同一年内申报多个市级计划项目。
  2. 今年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数为25项。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申请项目均须先上报项目信息表及项目任务书,经学校推荐评审后再进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科技项目任务书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
  请各相关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并填写《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所有纸质材料于2010年5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1807),联系人:乔亏;联系电话:83536266(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