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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务处“组织申报2009年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4-28浏览次数:172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09〕12号)文件精神,今年省教育厅继续在全省高等学校中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就2009年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2009年全省遴选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1500项(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其中本科900项,高职高专600项。按省教育厅的申报名额分配,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4项。
  二、资助对象
  项目申请人为我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应该在主持人毕业前完成。鼓励学生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2008年已获准资助立项的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选题。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选题范围与立项要求详见苏教高〔2007〕5号文件的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三、申报要求
  1.推荐名额
  学生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的学院推荐名额为2项(个人或团队);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名额为1项(个人或团队)。
  2.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二份)。
  (2)学院推荐项目一览表(一份)。推荐项目为2项的学院请在推荐一览表中进行排序。
  (3)各学院提供本学院2008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开展情况与主要成效报告。学校将以此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4)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本。
  3.申报时间与方式
  (1)各学院按照推荐名额要求先行组织本学院的申报推荐,并于5月6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化学化工学院院办,联系电话:83403165;联系人:缪小青;信箱:hxxjw@xznu.edu.cn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于5月15日前将学校推荐的24项申报材料报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附件: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