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公开招聘硕士以上研究生、“211”工程院校和部分院校重点专业本科毕业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0名毕业生(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0、2011年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11年师范院校地理、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3.2011年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烹饪、旅游、机械、建筑、国际贸易专业(职教专业课师资)本科毕业生。 招聘对象不包含上述相关学校的民办二级学院毕业生和专升本、专转本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具有学士以上对应学位;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职教专业课师资除外); 5.本科毕业生限江苏省籍; 6.志愿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发布招聘简章,同时,在相关院校的网站进行发布。 2.面试 (1)招聘单位于3月下旬赴部分院校举行招聘会,对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进行现场面试,并签订协议。 (2)未能参加招聘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的毕业生以及烹饪、旅游、机械、建筑、国际贸易等职教专业课师资和地理、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均须参加集中面试。集中面试报名时间截止 参加面试者应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生无法至现场报名的可与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网上报名。 3.公示 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公示签订协议人员名单。 4.体检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5.调档 签定协议人员于 6.办理手续 签定协议人员于 五、其它 1.被录用人员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享受我县在职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 2.签订协议后放弃录用或在我县从教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凡未能在本简章规定时间内应聘的毕业生,可按《滨海县2011年招考中小学教师简章》的规定另行参加招考。 4.县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515-89196016;县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15-84222407。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