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江苏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14浏览次数:371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地方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3140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地方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353号)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师大研〔2013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符合《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师大研〔201332号)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我院研究生均可申请。

二、排序办法:

通过两轮评审分别产生等额和差额推荐人选。

第一轮评审,将申请人按综合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等额推荐名额数量,上报等额推荐人名单。其余申请人进入第二轮评审。

第二轮评审,科研成果分重新计算,仅计算第一作者(含外单位合作的等同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成果。将申请人按综合分数高低重新排序。根据学校下达差额推荐名额数量,上报差额推荐人名单。

三、综合分数计算细则:

申请人综合分数由科研成果分(70分),学习成绩分(20分),综合测评分(10分)构成,满分100分。科研成果需为研究生期间获得,且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科研论文需正式出版或获得doi序列号。专利需获得授权。

1、科研成果分

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分由最大值归一化获得。具体计算方法是:

SRi70*(Ni/Nmax)

i申请人序号

SRi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分;

N原始科研成果分;

Nmax当年申请人中原始科研成果的最高分。

原始科研成果分(N)=科研论文分(K1+授权专利分(K2+科研奖励分(K3)。

科研论文分(K1

K1∑sifiRi

i为文章数目(下同)

s为作者排序分:第一作者(含外校合作的等同第一作者)s=1;导师(含合作导师)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s=0.8

f发表刊物的影响因子;

R为发表刊物分区分值,150023003200480

计算举例:某同学在Organic Letter发表一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和一篇Tetrahedron Letters的第二作者论文(第一作者为导师),则其K1值计算为:

K11×5.862×300+0.7×2.397×2002094.2

 

授权专利分(K2):

K2∑sifiPi

s为发明人排序分: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发明人的第二发明人s=1;其他发明人s=0

f为专利类型分:发明专利f1;实用新型专利f0.25

P为专利分值,P400

 

科研奖励分(K3):

K3∑sifiPi

s为获奖者排序分:第一s=1;第二s=0.7;第三s=0.5;第四以后不再计算;

f为获奖级别分:国家级一、二、三等f10.90.8;省部级一、二、三等f0.80.50.3;厅市级一、二等f0.30.2

P为获奖分值,P2000

注意:同一申请者只计算一项最高级别奖项;

 

2、学习成绩分:已修所有课程平均分的20%为学习成绩分。

3、综合测评分: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10%为综合测评分。

 

四、办法所提算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涉及到的影响因子为《期刊引用报告》(JCR)公布最新数据;所提分区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年度分区表(大类)为准。每篇文章、专利只能用于一人次申请。

五、未尽事宜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师大研〔201332号)执行。

六、本办法由江苏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欲申请国家奖学金同学除提交学校文件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外,把《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信息表》(见附件)认真填写,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ingbeibei8888@163.com          

联系人:邢蓓蓓;联系电话:83500063

附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信息表.doc

 

 

 

化学化工学院

 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