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转发研究生处徐师大研〔2009〕15号  关于编制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15浏览次数:1047

 

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数量和质量的提高,请各单位和相关学科专业认真总结200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好本学科专业的2010年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初试科目设置
  为更好地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应进一步精简,要按照逐步调整和优化原则,推进按一级学科(群)设置考试科目改革,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省级招办备案后方可按二级学科设置外,其他原则上都要按一级学科(群)设置。”。2010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将严格执行该项规定,凡未按一级学科设置初试科目的单位,必须向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提交申请,获得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批准后方可按二级学科设置。
  各单位应充分考虑目前国内高校本科教学主干课程设置情况,统筹初试、同等学力加试和复试的考试科目。初试科目设置应以能完成招生任务和保证生源质量为前提,充分体现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基础性,覆盖面不宜太广,不应增加学生负担,每门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一般应不超过本科主干课程两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专业内容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科目考试(如体育艺术类的技能技法考试)应安排在复试阶段。
  二、 复试科目设置
  复试是为了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复试笔试科目一般按二级学科设置,避免按方向设置。个别研究方向间差异过大的专业,经研招办同意后,可按研究方向设置对应的考试科目。
  各单位应以此次编制招生目录为契机,创新研究生招生特别是复试考核手段,科学设置复试考试科目,有效控制招生成本。
  三、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复试时必须对同等学力考生进行2门本科期间主干基础课程的考核。考试科目应按一级学科设置,且不得与初试科目或复试笔试科目相同。
  四、 参考书目
  凡我校自行命题的初试、加试和复试考试科目,都应列出指定参考书。每个考试科目以1—2本参考书为宜。参考书应选取近年来出版的、有代表性的、易购的书籍。参考书目的录入格式为:书名(版次),作者,出版社,出版年月。
  五、 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6月19日之前,将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XXX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一览表(样表))打印件签字盖章后送至研招办,同时将相应电子版Email至yjsc@xzn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牵涉到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局,各单位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重视,主管领导应会同各专业导师组组长共同研讨,认真组织做好该项工作。
 
  附件:
  1. 2009年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2009年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3.2009年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4. XXX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一览表(样表)
 

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二○○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