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化学化工学院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宣传材料

发布者:孙钟潍发布时间:2009-06-22浏览次数:355

化学化工学院

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宣传材料

 

徐州师范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徐州市,始建于1956年,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校园占地2,438亩,校舍面积 83.9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00余万册,固定资产总额10余亿元。2003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化学化工学院是徐州师范大学建制最早、综合实力较强、重点发展的学院之一。化学化工学院现有化学(化学教育)、应用化学、制药工程和环境工程四个本科专业以及有机化学、应用化学、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化学)四个硕士点和一个省高校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学院设有七个教研室、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现代分析测试技术实验室、应用化学研究所和有机化学研究所。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日制在校本科生673人,研究生60人。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在职教职工65人,其中专任教师46人,教授19人,副教授12人,博士19人,硕士18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24人。7人次入选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1人次获得中国石油与化工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1人次入选省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2人入选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入选省“青蓝工程”中青年骨干教师。

学院始终坚持“质量工程”建设,教风严谨、学风勤实。化学(化学教育)专业为江苏省首批特色专业,有机化学学科为江苏省“十一五”重点学科。有机化学被评为省级一类优秀课程,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基础被评为省级二类优秀课程,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学院注重学生基础知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在科研立项、科技创新、专利申请和考研录取率等方面一直名列学校前列。

学院的科研实力突出,近五年先后承担国家级课题17项,省厅级科研课题34项,横向课题12项。近五年来先后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650余篇,其中有440余篇被SCISCI-E收录,被SCI收录的论文数多年来一直位居全校之首。已申请国家专利29项。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才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学位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

一、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2006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政治理论课,共计5门。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政治理论课由学校自行组织命题。专业课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政治理论课考试由我校在联考科目、专业课成绩合格后另行组织。

 专业方向

国家联考科目

专业课参考书(我校自行命题)

学科教学(化学)

教育学

英语

心理学

①《无机化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合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②《化学教学论实验》李广洲、陆真编著,科学出版社。

     

 三、报名事宜

1、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方式、时间和考试时间

1)全国教育硕士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我省网上报名时间一般时间为7月初,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中旬到中国矿业大学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2)考试时间:

联考时间为10月份。

四、录取、培养方式及学费

1、录取:根据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择优录取。

2、培养方式: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于2010年入学。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主要利用假期不脱产来校集中学习、其余时间自学研究的学习方式,前二年主要学习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第三年开展教育实习和论文开题及撰写、答辩学位论文。根据学分和论文完成情况学制为三年。

3、学费:每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交纳培养费、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共16000元(不含书籍、食宿、交通及医疗费等),其中第一年缴纳8000元,第二年缴纳8000元(具体优惠信息见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五、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在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六、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1、教育学和心理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英语(学科教学非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需要以上教材的老师请与研究生处李磊老师联系(电话:051683403082)。

七、其他

我校教育硕士招生相关信息,请以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xznu.edu.cn)公布的信息为准。

 

通讯地址: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办         邮编:221116

联系人:李光琛老师  电话: 0516-83403083   

    或:徐州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缪小青老师      电话: 0516-83403165

 

 

 

附:关于公布徐州师范大学2009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优惠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生源规模,改善生源质量,提高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水平和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09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中实行以下优惠办法,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该办法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1. 特级教师、正高职称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师报考我校,凡联考成绩在国家东部院校最低指导线之上(不管低于我校录取分数线多少)均可录取;中教高级教师报考我校,凡联考成绩在国家东部院校最低指导线之上,低于我校录取分数线5分之内,可予录取。

参加当地市、县教育局、学校等有关单位与我校合作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项目的考生,凡联考成绩在国家东部院校最低指导线之上,低于我校录取分数线5分之内,可予录取。

2. 中学教授级高级教师、特级教师、中教高级教师获得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后,根据其意愿,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可聘请为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并作为教育硕士专家库人选报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32009年我校教育硕士招生收费标准为16000/生。

中学教授级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报考我校免除全部培养费,中教高级教师报考我校减免培养费2000/生;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师免收培养费5000/生;

同一所学校的教师考取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达10名以上者免收培养费1000/生。

其他表现突出以及为国家和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经学校研究亦可免除部分培养费。

4.教育硕士在读研究生期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徐州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我校科技处认定的奖励期刊每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即奖励1000元。

同时具备享受以上多项减免培养费及奖励条件者,只能选择享受一项,可就高不就低。

本办法暂定适用于2009年报考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情况,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二○○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