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政府研究生处关于举办2009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及毕业研究生办理毕业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16浏览次数:193

 

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
  我校定于2009年6月20日举行硕士学位授予典礼,请各学院通知2008年12月及2009年6月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学位授予仪式
  1.6月19日(周五)上午8:30-11:30,每学院或专业派一名研究生负责领取硕士学位服,地点:泉山校区0号楼206室。
  2.6月20日(周六)上午7:40,获得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于钟楼广场集中,着硕士学位服,排合影座次;上午7:50,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钟楼广场集中,排合影座次(如遇雨天,典礼后雨停则进行合影拍照,否则取消合影拍照仪式)。
  3.6月20日上午8:00,校领导、15个学院的相关领导(今年有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及研究生秘书、26个专业(今年有毕业研究生的专业)的导师代表(每专业1人)于钟楼广场指定地点就座,拍合影;
  4.合影结束后立即前往体育馆按要求就座;
  5.6月20日上午8:45,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正式开始。
  二、硕士学位服着装须知
  硕士学位服颜色为蓝色,流苏颜色也为蓝色,披肩文科类为浅粉色、理科类为浅蓝色。着装时,学位帽帽尖朝前,菱形平顶,不要上翘,流苏于帽右前边下垂,披肩尖朝下。
  三、硕士学位授予流程
  学位获得者第四人一组依序从主席台左侧入场,先向授予人鞠躬,由授予人将学位获得者的流苏从右侧移至左侧,双手接过硕士学位证书,与授予人握手。然后从主席台右边依次退场。
  四、6月21日(周日)下午14:00--18:00,领取学位服的负责人集中统一送回硕士学位服,地点:研究生处302室,个人送交者一律不受理,未交齐学位服专业的所有毕业研究生6月22日不办理离校手续。
  五、毕业手续办理程序
  1.办理时间:6月22日(周一)上午9:00,地点:研究处学位与培养科(3号楼306室);
  2.出示《研究生证》加盖“作废”章,证件丢失者须上交校报开据的挂失证明;
  3.交《2009届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表》(见附件1,A4打印后签字,一式一份);
  4.交《离校通知单》必须五章齐全;
  5.以上手续齐全,方可领取硕士毕业证书内芯和硕士学位证书内芯(定向和委培的毕业生按合同随档案直接寄回原单位)。
  六、其他
  请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做好相关工作,通知相关人员,也请各研究生相互转告,并欢迎毕业研究生家属参加硕士学位授予仪式。(特别提醒:请各相关学院通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参加硕士学位授予仪式)
 
  
 
研究生处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