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关于转发教务处”开展第十批校级重点课程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10-31浏览次数:411

 

各学院、各直属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决定继续遴选建设一批重点课程。现将第十批校级重点课程立项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已经过规范化课程建设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课程主持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且系统主讲过该门课程至少一遍以上。
  二、申报要求
  1.在各有关教学单位初评的基础上推荐上报。
  2.申报课程须符合重点课程建设的基本标准(见《徐州师范大学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徐师大教〔2004〕38号)。
  3.从今年开始重点课程均须建成网络课程,要求申报课程均需开放课程支撑网站,课程网站建设应符合网络课程技术规范。
  4.课程支撑网站内容丰富,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试题(卷)库、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及其他课程建设成果等课程建设资源,原则上需提供课程负责人不少于2课时的现场教学录像。
  三、申报材料
  1.《徐州师范大学重点课程申报表》(附件1)纸质文档一式2份,须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课程网站。今年校级重点课程采用网络评议,申报课程须自行开通课程支撑网站,提供访问网址,作为重要评选材料。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请于2008年12月15日之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yk@xz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朱玉山,电话:83403041。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择优推荐上报。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