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进行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报的通知

发布者:潘婷婷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培养质量,根据《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的管理规定》(化发〔20236号)文件精神(附件1),经学院研究,拟开展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报工作,具体地点和分组另行线下通知。

一、时间

20231011-1013

二、流程及要求

(一)923日前完成中期考核信息统计汇总工作

2021级研究生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在线表格《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中期考核信息统计表》(附件2),作为分组依据。

(二)928日前完成撰写工作

2021级研究生须认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学术/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附件3、附件4),并经导师审核(导师须在纸质版登记表上签署具体意见)。

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纸质版)须严格遵循学校或学院的撰写规范与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预期研究内容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内容(具体见文件要求)。

(三)1011-1013日完成中期考核答辩工作

1. 研究生要求

1107日之前,把附件3、附件4word电子版统一发至各小组组长处,提前发给各组评委老师。

2)携带完整(需导师签署意见)的纸质版中期考核登记表一式五份,答辩前组长负责收缴,并分别发放至评委老师处。

3)按分组进行线下中期考核汇报与答辩。因特殊原因无法返校的研究生,组长负责组织通过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线上答辩。

4)研究生每人汇报和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一般个人表述10-15分钟,专家提问和研究生答辩5分钟,并做好专家修改意见和答辩记录。

2. 评审专家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现场评审专家须做好以下工作:

1)审查。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做出结论性审查意见,现场对中期考核提出具体、明确的建议和修改意见。

2)表决。根据中期考核纸质版、研究生现场表述和答辩情况,重点审查学位论文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和预期研究成果。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评审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投票赞成通过(有条件通过),方可视为通过中期考核。

3)评分。对照《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评判依据》(附件5),根据中期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撰写情况、研究生现场表述和答辩情况,客观、公正、合理给予中期考核得分,并记入研究生学习档案。

3. 研究生秘书要求

1)负责统计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的结果。

2)负责修改定稿后的《中期考核登记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其他事项

1.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经过努力在满足中期考核的条件下,经导师同意可重新申请中期考核,学院可组织专家采用审核纸质材料的方式,判断是否可通过中期考核。

2. 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也需要根据专家意见,在征求导师意见后,对中期考核登记表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重新提交纸质版登记表至学院研究生教务部门用于存档。

请各位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按时完成相关中期考核材料的撰写及答辩准备工作,确保本次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顺利进行。


附件1-化发〔2023〕6号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的管理规定.doc

附件2-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中期考核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3-江苏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4-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5-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评判依据.docx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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