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暂停组织研究生集体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卜士浈发布时间:2017-12-08浏览次数:301

鉴于我院研究生招生数量逐年增多,学院组织的集体答辩不能充分保障答辩人与答辩评委之间的学术交流,从即日起我院暂停组织研究生集体答辩。研究生答辩由其指导教师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自行组织。答辩后按照要求向学校学院报送相关材料。答辩所需费用可由研究生经费中由导师支配的研究生业务费支出,不足部分由个人科研经费补充。支出范围须参照《江苏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经费管理办法(化发[2013] 5号)》。我院研究生经费账号为77123

请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落实“导师负责制”,在论文撰写和答辩过程中严格要求,切实提高论文质量。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7/12/7

  

《江苏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经费管理办法(化发[2013] 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