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做好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邢蓓蓓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455

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布置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1.2019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2.补录往年未统计的科研成果。

二、统计要求

1.科研成果统计使用“江苏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采取由教师个人录入成果、学院审核、科研院二次审核的方式。统计结果将作为我院当年科研工作量的依据,请各位老师认真对待。

科研系统已更新《江苏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导向性期刊目录》(A0-A4层级期刊)、北大中文核心、SCD等期刊源,请务必严格按照规范填写期刊全称,刊物类型方可被系统识别。

SCIE论文分区按照中科院2019年12月发布的分区数据为依据,分区查询网址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分区时输入年份为2019)。最新分区暂未公布,老师们可按照2018年填写分区。

2.统计已经公开发表且标注“江苏师范大学”的成果。范围包括:(1)在国际、国内、港澳台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收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并正式出版的论文(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经online但尚未有期卷号的论文不统计);(2)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3)获奖科研成果等。

3.为避免重复统计,同一成果涉及多名教师的统计要求如下:(1)同一篇学术论文作者包含我校多名教师的,请协商后由其中一人在系统中填报;(2)专著、编著只统计第一作者或主编,参编者不统计。

4.只统计列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或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不统计成果范围包括:(1)尚未发表或出版的成果不统计;(2)无正式刊号的(ISSN、CN)刊物、内部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统计;(3)被取缔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统计。

5.已发表的论文,如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被转载、复印的刊物不统计;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同一篇论文,只作一次统计。

6. 教师个人应在科研系统内上传相关电子附件:(1)正式见刊的论文的电子版附件;(2)获奖科研成果证书电子版附件; (3)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相关电子附件(包括封面页、版权页等)。

不上传电子附件的审核时将在系统中予以退回,重新上传附件。

7. 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还需要提供著作纸质版附件。

三、其他事项

1.认真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将2019年度科研成果(论文、项目、专利、获奖等)按照统计表中相应表格填写。

2.同一项科研成果仅限一位老师申报,不可多位老师重复申报。学术论文分值仅限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之间分配,分配比例由通讯作者决定。科研项目及专利分值分配由项目主持人或第一发明人决定,但须满足排名在前者所获分值大于排名在后者所获分值。需要分配分值的老师请由分配决定者提交书面申请并签字,通过学院审核后方可执行。

3.2019年度个人科研成果以及往年未录入系统的成果均录入“江苏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参考《江苏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说明》(附件2)或咨询我院科研秘书邢蓓蓓老师,或科研院吴福艳老师(联系电话:83536266)。

4.上交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和PDF电子文档各一套到学院212办公室邢蓓蓓老师处。

5.将附件1和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电子文档统一打包,以“姓名+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命名,发送至邮箱:xingbeibei8888@163.com

6.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

为确保科研成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请在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表》时将成果信息填写完整,在录入系统时按照规定录入,谢谢您的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83403165,联系人:邢蓓蓓。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912月2日

附件: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