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科技合同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苏师大发〔2022〕21号)相关规定,纵向科研经费(含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学科经费及人才项目等)支出的测试化验加工类活动,标的额在10万元及以上须签订合同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报销时须将合同作为附件;标的额10万元以下可以不签订合同,但报销时须提供《测试化验加工类科研活动采购信息》,每月应定期在单位网站公示《测试化验加工类科研活动采购汇总表》。现将2026年01月的《测试化验加工类科研活动采购汇总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公示期限: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实名向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反映。
联系人:刘花德;联系电话:0516-83656591;电子信箱:liuhuade@jsnu.edu.cn。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