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2025年科研成果统计与学术论文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花德发布时间:2025-11-26浏览次数:12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校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真实性核查、科研系统录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5年科研成果统计与学术论文核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1. 202511日~20251231日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已经online但尚未有期卷号的论文本年度不统计

2. 往年未统计的科研成果。

二、科研成果统计要求

(一)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5年科研成果统计表》

认真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5年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将2025年度科研成果(论文、项目、专利、获奖和会议报告等)按照统计表中相应表格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电子版支撑材料

(二)在机构知识库认领或录入科研成果

2025年度全校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录入使用“机构知识库”,采取由教师个人认领或录入、各学院审核、科研院二次审核的方式进行。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参考《科研系统录入说明》(附件2)。

1. 填写期刊名称时请务必规范填写期刊全称;导向性期刊层级、SCIE分区、卓越期刊、CSCD等刊物类型可根据规范的期刊名称由系统自动识别。

2. 科研系统中未导入EI期刊目录,EI收录的论文由教师手动选择刊物类型。

3. 系统须上传相关电子附件,不上传电子附件的成果,审核时将予以退回,重新上传。

4. 同一项科研成果仅限一位师申报,不可多位师重复申报

学术论文由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自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后计入其中一人工作量。LW1 层级导向性期刊A0)的论文,教师可进行分值分配,但总和不得超过论文定量分值。

科研项目仅校内合作获批的ZX3 及以上项目可进行二次分配,由项目负责人对排名前三的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进行分值分配,但总和不得超过项目定量分值。

知识产权由所有发明人自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后计入其中一人工作量。

5. 需要签署书面协议和分配分值的教师请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说明》(附件3)并签字,通过学院审核后方可执行。

6. 关于科研分值计算,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附件8

(三)自然科学学术论文真实性核查工作。

1. 核查范围:2025年度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正式发表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2. 按照要求填写2025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表(附件92025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汇总表(附件10)。

其他注意事项

1. 纸质附件要求:

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教材、编著、译著、工具书,还需要提供著作纸质版附件交到学院212办公室。

2. 电子版支撑材料要求:

1)发表论文需提供完整版PDF

2)申请专利提供受理通知书,授权专利需提供授权专利证书;

3)科研项目(包括横向项目)需提供资助通知书或扫描版合同;

4)获奖(包括科研和教学)需提供扫描版获奖证书;

5)专利转化需提供扫描版合同;

6)会议报告需提供会议邀请函、会议日程等;

3. 将电子版附件1和科研成果电子版支撑材料统一打包,以姓名+2025年科研成果统计命名,发送至邮箱:liuhuade@jsnu.edu.cn

4. 将电子版2025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表附件9)和2025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汇总表附件10发到邮箱:liuhuade@jsnu.edu.cn

5.将纸质版本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说明(附件32025年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表附件9交到化学楼212办公室。

6. 截止时间为:20251210日。

如有疑问,请拨打:0516-83656591,联系人:刘花德。

附件: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5年科研成果统计与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核查工作附件材料.rar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