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信息

关于做好2018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常晓宇发布时间:2018-12-11浏览次数:148

各导师、研究生: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发挥“中期考核”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6版)》的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1.课程、学分和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2.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报告情况;

3.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发表情况;

4.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5.其他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情况。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1216日(周日)下午1:30

地点:1. 20#211(第一组);

2. 20#209(第二组);

3. 20#116(第三组)。

四、材料提交与考核要求

1.材料提交: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并认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定表》(附件1),由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

2.考核要求: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进行梳理,制成现场答辩PPT。现场答辩每人15分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评委问答5分钟。具体分组见附件2

五、考核结果

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通过、有条件通过和不通过。

(一)优秀。研究生完成应修学分,学位论文进展超过三分之二,科研成果突出可评定为“优秀”等级。

(二)通过。研究生完成应修学分,学位论文进展超过三分之二,科研成果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可评定为“通过”等级。

(三)有条件通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且在正式申请学位前能够完成者,建议评定为“有条件通过”等级:

1.研究生未完成应修学分;

2.学位论文进展刚过半;

3.科研成果处于接受待发表阶段。

(四)不通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定为“不通过”等级,建议做延期半年至一年处理。

1.研究生未完成应修学分,且在正式申请学位前无法获取;

2.学位论文无进展;

3.无科研成果。

江苏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定表.doc

2018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分组安排表.xlsx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8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