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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常晓宇发布时间:2019-06-06浏览次数:184

各导师、研究生: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发挥“中期考核”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6版)》的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1.课程、学分和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2.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报告情况;

3.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发表情况;

4.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5.其他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情况。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616日(周日)上午8:15

地点:1. 20#211(第一组);

2. 20#209(第一组);

3. 20#116(第三组);

4.19#113(第四组)。

四、材料提交与考核要求

1.材料提交: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并认真填写《2019年江苏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由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

2.考核要求: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进行梳理,制成现场答辩PPT。现场答辩每人15分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评委问答5分钟。具体分组见附件2

五、考核结果

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通过、有条件通过和不通过。

(一)优秀。研究生完成应修学分,学位论文进展超过三分之二,科研成果突出可评定为“优秀”等级。

(二)通过。研究生完成应修学分,学位论文进展超过三分之二,科研成果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可评定为“通过”等级。

(三)有条件通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且在正式申请学位前能够完成者,建议评定为“有条件通过”等级:

  1.研究生未完成应修学分;

  2.学位论文进展刚过半;

  3.科研成果处于接受待发表阶段。

(四)不通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定为“不通过”等级,建议做延期半年至一年处理。

  1.研究生未完成应修学分,且在正式申请学位前无法获取;

  2.学位论文无进展;

  3.无科研成果。


2019年江苏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docx

2019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分组安排表.xlsx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