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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者:付荣发布时间:2021-11-17浏览次数:249

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实验室隐患,有效防范实验室各类事故的发生。学院于1117日下午在化院211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王院长结合学院安全检查现状和存在问题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管理及措施六项要求

第一、压力容器管理。学院压力容器存在复检、固定不合规、部分无二维码的现象。指出教师应无二维码的压力容器1125日之前更换为正常检测的钢瓶,多年不用的处置报废。学院近期安排人员统一进行钢瓶双重固定。

第二、学生自修室管理。学院目前存在自修室不足,部分学生无自修室的情况。针对此项问题,学院计划将化学楼3A5A404进行改造,连同211会议室共同作为学生流动自修室。并明确指出严禁携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第三、消防、应急器材管理,包含5项内容:1.学院门口已建立消防沙池,用于消防应急处置;2.灭火器、消防沙桶等消防设施学院统一设置警示线,要求师生定点存放,每周检查,不得覆盖;3.应急药箱药品齐全、安全有效,同时配备疫情防控物资,放置位置明显;4.学院计划在化学楼每层安装3个喷淋装置,确保事故发生到喷淋装置距离不超过30米;5.学院连同实验处将对室内台式洗眼器进行添置、维修。确保有化学品的实验室至少有一个洗眼器,且洗眼器水位高度符合安全标准。

第四、管制药品管理。严格落实双人双锁,领用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第五、强化每周大扫除、每日值日制度,明晰台账记录。要求实验期间,每周对消防设施、洗眼器进行检查并在值日台账上做记录。

第六、明确实验室安全检查惩处办法:1.院级安全检查,存在问题的实验室停止实验作业进行整改3个工作日以上;2.校级安全检查,存在问题的实验室停止实验作业进行整改5个工作日以上;3.校外安全检查,存在问题的实验室停止实验作业进行整改10个工作日以上;4.事先通知的安全检查,在检查中仍然存在问题,对应检查级别加倍惩处。

最后,屠树江院长总结发言。学院非常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学院办公会专题研究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王院长提到的要求及措施是办公会确定的,请各实验室严格落实。同时强调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教师应当以身作则,严格要求,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其次,要加强流动自修室的安全管理,利用自管会进行监督,责任到人。同时指导教师、班主任应该多指导学生,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并再次强调严禁在实验室饮食。

此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了安全意识及违规惩处力度推动了学院实验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