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评选2019届毕业生“大学成就奖”的通知

发布者:李洁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205

为进一步挖掘毕业生的典型事迹,寻找和表彰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毕业生,充分展现“爱国、立志、求真、力行”的毕业生风采,经研究决定,在毕业生中设立“大学成就奖”。现将2019年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9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大学期间,学业成绩总平均绩点达2.5以上(事迹极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无不及格和违纪行为等记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学习成绩优异,在专业中一直名列前茅并能带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者;

2.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致力于科创研究并取得突出成就者;

3.致力于社会活动(公益实践、志愿服务等),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者;

4.热爱文学、体育或者艺术,坚持不懈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并在相关领域有突出建树者;

5.积极参与学生工作,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声望者;

6.身处逆境,但却迎难而上,坚韧不拔,自立自强的事迹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者;

7.其他在大学期间有突出成就者。

三、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申请,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大学成就奖”申报表》(附件1)和《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大学成就奖”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426日前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20#20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共邮箱jsnuhgxy@163.com

2.学院推荐。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学院将组织审核、初评,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校级评审。

3.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2019届毕业生“大学成就奖”获得者。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授予获奖学生“江苏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生大学成就奖”荣誉称号,并在毕业典礼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联系人:李洁     联系电话:83500063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大学成就奖”申报表.doc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大学成就奖”汇总表.xls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