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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党员发展材料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02浏览次数:785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09届毕业生党员发展材料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毕业生党员组织发展材料
  1.对2009年上半年预审通过的毕业生发展对象,要尽快做好入党条件的再审查、支部大会的召开、组织员谈话、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以及办理授权手续等具体工作。
  2.对以往发展和转正的学生党员,要注意审核基层党委(党总支)是否研究审批并签署了审批意见、是否加盖了校党委授权印章等,确保转出的发展材料完整规范。
  3.按照组发〔2004〕18号《关于做好毕业生组织发展材料和组织关系转出的意见》的要求,分别将毕业生中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分类归档,做好发展材料转移的准备工作。
  放入预备党员档案中的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登记表、自传、政审材料、群众座谈会记录、学习成绩、综合测评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以及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等材料。
  放入正式党员档案中的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登记表、自传、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和党内奖惩等材料。其他组织发展材料由毕业生党员所在院系党组织妥善保管。
  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有关材料,应放入本人档案。
  递交过入党申请书而未被发展的毕业生,应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等材料放入本人档案。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发展材料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1.对本单位毕业班级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进行统计,按照要求填写《200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附件一),提供准确详细信息,尽量减少转出中的失误。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200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加盖印章,一式两份)于6月12日下午5:00前报送组织部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zzb@xznu.edu.cn。联系电话:83536019;联系人:张春海。
  2.对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包括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党员),其党员发展材料归入人事档案一并转出,同时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不必转出组织关系,办理校内转接手续即可。
  3.对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发展材料和组织关系转出依照以下原则办理:
  申请留档的毕业生党员,是正式党员的,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其党员发展材料归入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是预备党员的,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其党员发展材料由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要求统一整理、密封,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交由学生本人自带,已备预备期满转正时使用。
  未申请留档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至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教育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转至本人  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是正式党员的,其党员发展材料归入人事档案;是预备党员的,其党员发展材料由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要求统一整理、密封,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交由学生本人自带,已备预备期满转正时使用。
  户口和档案均托管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其党员发展材料归入人事档案。
  三、需要提醒和说明的问题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之前进行党员意识等方面内容的专题教育,按照要求主动、及时地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要提醒学生党员妥善保存好自带党员发展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报到转入手续,特别是预备党员要注意转正时间并按时向转入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凡是由于个人主观原因未及时报到而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或者延误预备党员转正的,应由学生党员本人负责。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注意审核毕业生在各类表格中对党员身份的填写,没有经过党组织正式批准、校党委授权签章的,其政治面貌不能填写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本人填写的组织关系转入单位以及签领个人党员材料的表格,要有学生党员本人的签字并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则上只能开出一次。
  3.组织部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时间:2009年6月15日-17日(附件二);集中办理地点:另行通知。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选派4-6名工作人员协助工作。
 
 
 
 
 
 
中共徐州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