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卜伟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1522

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徐科发〔2021〕17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度徐州市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高校院所服务地方发展项目(A类)代码7001

    为提升驻徐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研发和服务地方发展能力,突出各自特色,加强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建设一批产学研创新载体,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培养、仪器设备共享、成果转移转化、产教协同创新等活动。

    (联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B类)代码7002

    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科技创新的高端化需求,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创新载体建设等活动。

    二、申报条件

    1.高校院所服务地方发展项目(A类)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须是在徐州市境内的高校、科研院所;(2)申报方向应符合徐州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发展规划,牵头高校、科研院所能够在行业产业领域内发挥科技资源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发展;(3)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在行业内优势突出,具有较好研发基础,对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有迫切需求。

    2.联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B类)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须是在徐州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2)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历,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时间,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两年;(3)申报单位具有相关研发条件、技术团队和产业化生产能力,能确保项目实施的投入、配套设施和条件,合作方需具备与项目相关的科研设施和技术团队;(4)合作双方已有合作基础且正在实施的项目,双方已签署合作协议,分工和进度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5)申报项目应明确具体的关键技术、产品或装备系统等,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考核指标;(6)优先支持前期已支付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费用的合作项目(需提供财务票据及银行收支凭证复印件)、省认定“科技副总”任职企业的合作项目、大院大所活动对接合作项目、获批市“联合创新中心”企业的合作项目。

    三、组织方式

    1.高校院所服务地方发展项目(A类)财政支持资金由市级承担,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4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工程学院实施的项目在《在徐高校服务地方发展专项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予以支持。

    2.联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B类)财政支持资金按5:5由市、区分级承担,申报项目须由各区、经开区、高新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我校限报一项A类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计划项目。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科技处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4.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5.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市科技计划定位要求。项目经费预算合理真实,申报人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五、其他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58.218.157.201:8080/xuzhou)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项目管理系统于2021年5月7日开网,届时通知各相关学院如何进系统填报。

    2.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由于本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不带水印), 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连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项目评审信息表(附件3)经学院汇总后于5月24日下午5:00前报送至科研院1802室,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带水印)一式三份连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6月1日下午5:30前报送至科研院1802室报送至科研院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yy@jsnu.edu.cn,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材料保持一致。平台系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下午5:30,逾期不予推荐。

    联系人:卜伟、盖宏伟;联系电话:83500232、83500229

 

    附件:1.徐科发〔2021〕1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pdf

         2.市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3.市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评审信息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