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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神领第发布时间:2017-05-18浏览次数:1373

关于申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分为省立省助,省立自筹,校立院助三个层级。其中省立省助项目经研究生自愿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学位委员会和研究生工作小组联合评议已遴选4个项目上报研究生院。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校级申报和省级推荐工作的通知》(研发〔201716号),省立自筹项目立项后省学位办给予项目批准号,与省立省助项目同属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自筹项目经费为1.5万元,须在立项前转到学校指定账户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本年度我院拟设立5项省立自筹项目,学院资助7500元,其余7500元经费由导师项目经费转账支付,不允许现金支付或由学生个人自筹。立项程序为研究生自愿申请、导师审核、学院评选、研究生院审批。项目评选主要从申请者研究基础、预期研究成果、导师指导学生项目结题效果(含本科生项目)等方面考量。

学院鼓励研究生申报校立院助项目,立项程序为研究生自愿申请、导师审核、学院评选、研究生院审批。资助方式为项目结题后每项资助2000元。

为保证结题率,本次申报主要面向2016级研究生。研究时限原则上1年,最多2年。

项目结题须以申报人发表第一作者,江苏师范大学第一署名单位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的SCD及以上论文1篇,或专著1部,或其他等同的成果。

如不能按期结题将取消指导教师申报学生科研项目资格3年。

5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神领弟老师处。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