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生专业实习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银平发布时间:2019-05-09浏览次数:250

 

为加强对2019届专业实习的质量监控,深入了解实习生的专业实习情况,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苏师大教(201613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对2019届本科生开展专业实习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学生提交材料

1.实习鉴定表

鉴定表中的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实习主要内容、个人实习小结等需要根据实习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能够如实反映实习工作量和实习情况。实习单位意见和学院指导教师意见两栏务必填写、盖章完整。

实习鉴定表是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务请高度重视。

2.实习周记

实习周记一般不少于6次,且应全面反映和记录当周实习的主要内容、遇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和收获体会。指导老师应及时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阅。

3.实习小结和调查报告

实习小结(1份)和调查报告(1份)均应不少于2000字。文档内容一律宋体五号字,行距1.3倍。实习小结和调查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1(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专业实习材料参考格式)。

4.其它支撑材料(调查报告原始材料及问卷等)可作为评审优秀实习生的重要指标。

5.优秀实习生在申请优秀实习生名单中经“实习考核小组”评审产生,各专业的优秀比例不超过20%

二、实习考核

1.实习考核小组

学院按照专业分别成立由系主任、课程负责人、专任教师和教务秘书等组成的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负责认定考核成绩、评选优秀实习生。具体实习考核小组组成见表1.

1. 2019届本科生专业实习考核小组

序号

专业名称

考核小组人员名单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赖超*、杨舜、神领弟、刘银平

2

制药工程

孟庆华*、赵立明、韩京、刘银平

3

环境工程

李广超*、杨伟华、贾文林、刘银平

4

应用化学

卢菊生*、秦正龙、王颇、刘银平

注:*为组长

2. 考核方式

2019届本科生专业实习考核为会评,但无需实习生答辩。

3. 时间地点

2019届本科生专业实习考核时间为201959-13日;具体地点由各组组长自主安排。

三、成绩认定

1. 学院指导教师考核成绩和学院考核成绩评定,应按照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结合学生实习态度、日常表现、实际操作、校实习平台材料提交质量、实习单位意见、实习答辩等综合考虑。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优秀比例不超过20%

2. 实习成绩根据校外实习基地考核成绩(30%)、校内指导教师考核成绩(30%)和学院考核成绩(40%)评定。

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定为不及格:

1)未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

2)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3)累计缺席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4)实习中有违纪行为且屡教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未尽事宜,请与刘银平老师联系(83403165

  

附件

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专业实习材料参考格式.docx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